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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路、金凤路等路段将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摩托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 ...
蓝色河畔 2018-8-1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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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公路局将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大学路、潮汕路、护堤路等国道、省道汕头段及金凤路等周边道路,重点整治:机动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不按道行驶、乱停 ...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公路局将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大学路、潮汕路、护堤路等国道、省道汕头段及金凤路等周边道路,重点整治:机动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不按道行驶、乱停乱放,不礼让斑马线;客车超员、货车越限超载、漏洒、违法运输危险品;二轮摩托车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飙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汕头交警发文致广大交通参与者一封信,信中表示:
近年来,大学路、潮汕路、护堤路、金凤路等道路交通乱象较为突出,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无证驾驶、醉酒驾驶、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致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已到了非从严整治不可的时候。
倡导大家珍爱生命,文明出行,提醒和劝导身边的亲人、朋友共同做到: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二、行人横过车行道时,须走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安全快速通过。
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遵守右侧通行原则,不得在机动车之间穿插通行、逆向行驶、突然猛拐;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人需佩戴安全头盔。  四、驾乘二轮摩托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要带齐驾驶证和行驶证,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不要超员、贪图方便横穿路口、逆向行驶;在路口等候交通信号时,不越线停车。  五、驾驶机动车要在机动车道上按指示行驶,经过路口或人行横道时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严禁闯红灯、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超员超载、乱停乱放、随意变道、争道抢道。  
六、严禁在道路上打场、晒粮、堆肥、倾倒垃圾和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七、不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后三轮和非法营运车辆,不要乘坐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和超员车辆。乘坐非法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的,乘坐人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八、严禁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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